9月10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提到,加力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制定出台吉林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对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的,每辆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加力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制定出台吉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2万元;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放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1.5万元。
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制定出台吉林省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个人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购置新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每辆补贴0.5—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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